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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厦门机场不少出租车司机因一份“租赁协议”停止营运。有关报道称,4月12日,相关部门将继续协商。记者昨日获悉,12日那天司机方面并未接到相关消息,停车场一带秩序井然。 4月2日,早报报道了在厦门机场营运的出租车司机,因认为机场管理部门要求他们签订“租赁协议”,缴纳300元保证金一事有失公平,从而拒绝载客的消息,此事造成厦门机场长达4个小时的拥堵。经过协商,出租车司机同意恢复营运,到4月5日再做进一步协商。后记者又获悉,协商时间又延期到4月12日,这段时间,大部分司机仍然不愿意签订协议。 昨日,记者来到厦门机场东侧停车场看到,停车场停放着一排排的出租车,秩序较为平静。 记者说明来意后,一些司机告诉记者,12日那天,没有人通知他们签协议,“他们现在让我们进来,我们没有理由不来营运。” 随后,一司机拿出那份“租赁协议”告诉记者,就是“租赁协议”上一句:“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缴纳人民币200元的履约保证金”,让司机感到“不合理”。据悉,4月2日预订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00元。 有一位王姓司机认为,这个“协议”很“霸道”,他是不可能签这样一份协议的,旁边一些司机也纷纷表示不愿意签协议:“(机场)不要我们来就算了!” 记者随后来到机场物业管理处,管理处的李先生告诉记者,机场方面并没有承诺会在12日作出一个怎样的答复,他认为,机场是一个经济实体,他们与司机的“租赁协议”其实是一份经济合同,合同双方是自愿平等的关系,这件事充其量是一个经济纠纷。 至于之后机场方面将如何处理这“租赁协议”之事,李先生表示,他们今后将本着如何维护厦门机场形象、维护机场运营市场的秩序、更好地方便旅客的角度来作一个妥善的处理。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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