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文史学宣委、民建厦门市委、九三学社厦门市委联合课题组成员,到厦门大嶝对台小额交易市场进行课题调研。 张昭春 摄
厦门大嶝对台小额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为交易市场)是1998年5月经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批准设立的、祖国大陆惟一的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享受对台贸易的部分特殊优惠政策。交易市场规划面积0.8平方公里,首期开发122亩,设504个店面,总投资约4500万元。设立交易区、仓储区、台轮停泊点、经营服务区,实行全封闭管理。
交易市场设有管委会及办公室,并设有海关、检验检疫、边防、工商等监管机构。经营的台湾商品主要有:粮油食品、土产畜产、纺织服装、工艺品、轻工业品、医药品等六大类,每人每日免税携带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元,目前已获准提升至3000元,但尚未实施。
1999年5月1日交易市场开业,截至2006年,交易市场共进口台湾商品4095万美元,进口台杂货349万美元,市场接纳客流总量达400多万人次,其中台胞、金胞约4.5万人次,实现商品交易总额近14亿元人民币。同时,大嶝对台小额交易市场由于其对台的特色突出,与海上看金门一起,逐渐成为厦门市吸引国内游客的一个旅游热点。交易市场的惟一性,使其成为构筑厦金乃至两岸商贸交流的前沿平台的重要性更为显著。
一、厦门大嶝对台小额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受两岸政治因素困扰。大嶝对台商品交易市场运营以来,人气不旺,交易量不大。造成这种局面的最大原因是来自台湾当局蓄意阻挠“三通”,为两岸商品交易设置了重重障碍。至今,台湾当局还在设限不准台轮台货从台湾地区直接进入大嶝对台交易市场,也不准大陆货物船舶进入台湾地区,造成经营成本攀升,抵消了免税优势。
2.政策配套难于适应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台湾商品免税携带额1000元人民币,难于有效调动远程旅客前来购物的积极性,又限制了台湾商品的进口品种,致使市场上台湾商品特色日趋单调,市场的吸引力不强。由于大嶝对台交易市场商品进出口配套的口岸是台轮停泊点,而非对外开放口岸,使得两岸船舶、货物不能便捷往来,制约大嶝金门两地民众往来及商贸的进一步开展,商贸与旅游业便无法同步发展。
3.监管机制难以实现货物的便捷流通,一般贸易的监管检验方式不适用大嶝对台小额贸易的实际。根据国家批复设立的有关文件精神,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应该从事的是“特殊的对台小额贸易”,但是目前大嶝对台交易市场的进出口货物,也纳入大通关网络方式监管,导致在诸多方面仍需采用一般贸易的要求监管,制约了市场小额贸易正常运行。
现有的台轮监管方式不能适应交易市场商务活动的需要。根据《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管理办法》,台轮人船不得分离,这种监管方式导致商务人员无法方便往来,无法激发市场的人流物流。
4.投资主体与管理体制需要重新理顺。现有的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委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而大嶝对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则是交易市场的开发企业,由于历史的原因,其主要股东隶属同安区政府。由于隶属与开发权利的关系未能理顺,因此企业的运作不尽如人意。另外,市场管委会的人事管理、运作方式、经费、办公条件等也满足不了市场进一步扩大发展的要求。
二、设立大嶝厦金商贸旅游合作试验区的意义
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在全国的惟一性,是其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优势所在,也是其必要性所在。它是我市的独特资源,我们有责任让它发挥出最大效用。在现有基础上,争取中央的政策支持,设立大嶝厦金商贸旅游合作试验区,是我们今后努力的一个方向。此举,一是扩大“厦金直航”的实质内涵,有利于促进早日实现两岸全面直接“三通”;二是适应两岸经济合作交流发展趋势和台商投资企业的市场需求;三是试验区可以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为厦门市建设成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提供有效的支撑;四是推进经贸、物流、旅游和对台工作的同步发展,服务于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为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尽早开展可行性调研与论证,尽早规划和计划,积极向中央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与此同时,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对交易市场进行重构,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完善软硬件基础,朝设立商贸旅游合作试验区方向踏实迈进。
三、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要充分发挥交易市场和战地观光园在全国的惟一性,用好用足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要把交易市场及大嶝的发展,纳入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总格局中,调动起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要尽快明确交易市场的发展目标,明确功能定位,有序健康发展。
目前交易市场已被弱化为“购物市场”,这是交易市场项目最大的政策运用不足。建议重新进行交易市场功能定位,以建设商贸旅游合作试验区为目标,将交易市场定位为“民间交易与旅游购物市场”。
2.重新规划。交易市场规划面积0.8平方公里,建议尽快进行规划,规划宜确立一个原则:做强交易市场,带动大嶝全岛,全市综合配套。即:规划应从全市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重新定位交易市场,使之成为厦门东部(翔安区)的拳头项目;将大嶝全岛纳入试验区范围,延伸交易市场的部分功能;在码头建设、货物通关模式、物流配送等等方面纳入全市统筹考量。
具体而言,建议将交易市场的管理区移出0.8平方公里范围外,将仓储加工区、旅游服务区渗透入大嶝全岛。
若从发挥对台工作前沿优势着眼,则应有更为宏大的构想。做强做大交易市场,使之与台湾水果批发市场一道,组成厦门对台(金)经贸的特色项目。建议将交易市场“一变三”,即继续做大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组建台湾生产物质集散中心、大陆名优商品对台交易市场。
3.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创新。目前大嶝管委会层级定位不清,功能发挥有限,亟须重新理顺。建议重新组建交易市场管委会,由一位主管副市长任主任,办公机构(秘书处)挂靠市贸发局,场内设办事处。管委会同时承担推动商贸旅游合作试验区设立的职能。如若能将赋予象屿保税区的政策同时赋予交易市场,相信会有不小的促进。从当前看,交易市场处于重新出发的境地,为交易市场创造适度的灵活空间,将海关、工商、税务等部门管理线后撤以“放水养鱼”有着现实上的需要和可能。
具体建议:将目前交易市场管委会改制(或扩容)为“大嶝(事务)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直辖。除交易市场管理职能外,管委会的管辖权扩展到大嶝三岛,职权涵盖社会事务以及商贸、旅游开发等,管委会并下设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接目前由街道办事处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管委会办公地点可以名正言顺地撤出交易市场范围,也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节约行政资源。
4.改善码头和通关条件。目前大嶝的台轮停泊点规模很小,硬件设施老旧,码头重建势在必行。从长远发展考虑,以建设千吨级码头为宜。若设立商贸旅游合作试验区确实可行,最好由市财政投资码头建设。
在通关模式上,一是提升码头层级,使台轮停泊点上升为开放口岸,或争取到台轮停泊点的个案政策;二是实行境内关外贸易模式,对进入大嶝市场的台湾商品实行报备制,凡是允许进入市场经营的商品均免办许可证;三是比照边贸模式;四是通关延伸,即依托我市各开放口岸,使货物通关后封箱入场。
5.放宽经营范围。近期,我市有关方面已落实国务院59号文,将台湾商品免税携带额由人民币1000元提升至3000元。由于受交易市场经营范围的限制,高值商品的可交易范围较为窄小,其实施的实际效果可能不如预期的好。建议将交易市场的经营范围放宽至家用电器和小型机电、IT产品(可按小类做具体确定),提高商品对商家和消费者的吸引力,进一步激活市场。
另外,大嶝商贸旅游合作试验区的远景是大嶝对台自由贸易区。区内废除目前的数量(金额)限制,完全取消对台进口关税,从而鼓励金、马、澎民众来市场投资、贸易,同时争取口岸开放政策或台轮停泊点的个案政策,使其成为两岸贸易集散地和中转站,激活人流、物流。建立大嶝岛统一的行政管理机构,并授予较宽的行政管理决策权,赋予经贸、旅游方面更灵活的政策,把大嶝岛真正建成厦门市对台经贸旅游特色功能区。将大嶝作为特定对台对金开放口岸,实现大嶝与金、马、澎地区的船舶、人员、货物的直接往来。
大嶝商贸旅游合作试验区可与我市旅游业发展目标和布局相衔接,搞活大嶝岛上旅游,增添交易市场人气。
为搞活大嶝商贸旅游合作试验区,应允许在厦台资企业生产的、场内经营范围内的产品进入交易市场,并视同出口予以核销。允许对进入场内的台湾商品携带出场的,超出携带量3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在一定限额内(如5000美元)实行减半简易征税出场,以满足台商聚居区需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职能,强化大嶝两岸市场商会在自律管理方面的功能。市政协文史学宣委、民建厦门市委、九三学社厦门市委
(责任编辑: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