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岛度假网10月26日讯: 旅行社宣传的“赠送洗温泉浴”,竟然只是温泉酒店的房间淋浴;宣传单上四星级标准的酒店,在景点变成了三星级;“只进两次购物店”,到了景点就变成四个。沈阳的赵女士参加了某旅行社的“海南三飞6日游”,遇到这一串不顺心的事儿。
回到沈阳后,赵女士就把旅行社告上法庭。
去年12月14日,赵女士与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出发后发现“不对劲儿”了。赵女士说:原定的三星团混四星团,四星级标准住宿,实际住的是三星级标准酒店。合同约定只进两个购物店,结果进了4个,“额外多花了200多元购物”;合同上有“饭后赠送水果,赠送免费洗温泉浴”,但都没有兑现。
赵女士认为,旅行社有明显的违约行为,把旅行社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旅行社赔偿全部团费及200元购物费共6000余元。
被告旅行社在法庭上辩称,合同上约定了进购物店的次数,是“两到三个”。关于酒店的星级,旅行社认为原告住的酒店是四星级标准,没有违约。另外,进到酒店后,摆在桌面上的就是赠送的水果,原告住的酒店就是温泉酒店,本身洗浴就是温泉洗浴,不另行安排。所以,旅行社在合同中没有违约行为,不同意赵女士的赔偿请求。
和平区法院审理认为,旅行社将赵女士由四星团拼到三星团,住宿实际为三星级标准宾馆,只赠送了一宿准四星级宾馆。对此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赵女士没有表示拒绝,并实际接受了改变的事实。故赵女士应承担所对应标准的费用,旅行社应将差额部分返还赵女士。
对于购物店由合同约定的2个增加到4个的事实,虽然旅行社有违约情节,但因赵女士所购物品均系自愿购买并用于了自己消费,故对退还200元购物费的请求不予支持。近日,法院判决旅行社赔偿赵女士宾馆住宿费用差额400元,并按照差额部分的20%计算赔偿违约金80元。
(责任编辑: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