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昨发布《社会旅馆设施设备与服务质量标准》,本月起试行,标准规定住宅建筑不得申办社会旅馆,社会旅馆服务质量等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二、三级,标志相应为一到三片银杏叶。
一级(基本级)社会旅馆:应有冷、暖设施,能够用普通话提供服务。
客房至少有15间(套)并达到30张床位,每张床位的占地面积不得低于4.2米。24小时供应冷水,16小时供应热水。16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
二级社会旅馆:有前厅和总服务台。至少有75%的客房中设有卫生间,有蹲位、面盆、淋浴设施;24小时供应冷水,16小时供应热水。能够提供早餐服务。有公用电话,并配备市内电话簿。
三级社会旅馆:应有无障碍设施,设有残疾人专用厕位。能够用普通话、英语提供服务。至少有20间(套)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电话可以直拨国内长途。有彩色电视机,播放频道不少于16个。24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提供擦鞋服务和叫醒服务。
名词解释:社会旅馆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内除旅游星级饭店以外向社会提供有偿住宿的饭店、宾馆、酒店等。 (记者 熊德壮) (来源:成都晚报)
(责任编辑:王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