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万
网友计算损失
ID名为“北纬37°”的网友接连在昆滇E吧发表了四篇质疑和批评东航及飞行员的帖子,他采用了一个系列的名称,叫做“法眼看新闻”。
“几项合计,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至少上千万。”
违规返航
构成非法拘禁罪
网友“北纬37°”分析: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按照正常程序,乘客从到达目的地开始,就应该离开机舱,而飞行员为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违规操作,从飞机本应降落目的地机场那一刻起,擅自改变航向,延长了乘客人身受到约束的时间。而后来增加的受到约束的时间,并不是乘客和航空公司达成的合同中的内容,也不是国家航空管理部门的要求,是飞行员的个人行为导致的,没有合法依据,则属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网友质问:
“难道责任在乘客”
“北纬37°”在同样发表于新报网BBS昆滇E吧的另一篇帖子——《“罢飞门”事件中东航面临的赔偿责任》中,对事件的责任问题进行了分析。
“本案中,东航飞行员虽然以天气作为借口,但其返航的行为依然是故意和恶意的,飞行员也是明知可能造成乘客损失而非常轻率就作出了返航的行为,则东航应当承担由于航班延误给乘客造成的损失……但事发后航空公司和飞行员都一再称没有责任,难道遭遇返航和被延误是乘客自己的责任吗?”这位网友在帖子中发出质问。
边民:“流氓飞行”
网友:“罪名不妥”
《“流氓飞行”不能纵容》一帖,是批判东航及其飞行员的帖子中最火热的一篇,该文风格辛辣、犀利,出自云南著名网络写手边民之手,被版主评价为“骂得酣畅淋漓”。
绝大多数网友对这篇帖子拍手叫绝,但也有人提出质疑。ID名为“qqqq1122”的网友在文后跟帖表示:“看到‘流氓飞行’一说?吓了一跳?这罪名不像是在说飞行员,倒像是大街上的小流氓在闹事, 一下给他们这么大一个罪名,有些不太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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