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游澳门小于5万元小额纠纷可速裁决 ------------------------------------------------------------------------------------ | 据信息时报报道,昨天(3月25日),澳门消委会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时透露,今后广东到澳门旅游的居民在当地购物、享受服务时,如果发生小于5万澳元的消费纠纷,则可不必费时费力进行法律诉讼讨回公道,可选择到该会的消费争议仲裁中心迅速裁决,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与法院判决有同等效力
据澳门消委会执行委员会主席何思谦先生介绍,自从澳门回归中国之后,到澳门旅游观光的居民越来越多。随着旅客的增多,关于异地消费纠纷的投诉量也逐年上升,目前投诉主要集中在手机、补品、中药、黄金等产品的质量问题。
据了解,发生消费纠纷后,很多消费者除了向消委会投诉外,也选择进行法律诉讼维权。但由于进行法律诉讼的时间长、耗费时间多,有时候即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维护,但在时间、精力方面也不划算。针对这种问题,澳门消委会成立了消费争议仲裁中心,解决消费纠纷在5万澳元以下的投诉。一旦双方自愿接受仲裁,仲裁的裁决与司法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执行效力。
诚信店必须接受仲裁
据介绍,很多到澳门旅游的广东居民会购买各种各样的特色产品,为了尽量减少纠纷和快速处理纠纷,澳门消委会近年来陆续推出“加盟商号”、“诚信店”,并向合格的金店发放了“标准足金成色认可证”。
据了解,这些商号在发生小额消费纠纷时必须接受消费争议仲裁中心的裁决。如果不接受裁决,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将保留司法手段对这些商号进行诉讼并除名、曝光。
广东将借鉴澳门做法
据广东省消委会副会长陈国樑介绍,广东正在积极探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途径,其中也会借鉴澳门消委会的做法,准备设立小额消费纠纷仲裁机构。
转自 : 大洋网 |
| 我来补充两句 去相关论坛 订制搜狐短信新闻 发手机短信,推荐此新闻给我的朋友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