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短信 | 邮件 | 商城 | 搜索 | 社区 | 在线 | 企业
旅游首页 | 景点查询 | 酒店 | 华夏风光 | 异域采风 | 主题旅游 | 摄影 | 游记 | 游狐地带 | 游讯 | 约会 | 直通车
结伴出游 - 游狐求助 - 愉悦旅途 - 出游方案DIY
最新文章
短途旅行注意防“非典”
旅行中饮食卫生的注意事项
旅游带个垃圾袋
专家提醒:出游慎买珠宝
旅途美容妙法
境外怎样付小费
旅游徒手治病八法
做个夏日沙滩美女[图]
野外露营 户外伴侣12件
野营寻水大法


















 
搜狐首页 >> 旅游频道 >> 出游宝典 >> 出游常识 >> 投诉也要讲时效
投诉也要讲时效
------------------------------------------------------------------------------------
  如何掌握旅游投诉时效?

  国家旅游局1991年颁布实施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了以下几种时效:


  一、投诉时效:向旅游投诉机关请求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6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有特殊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延长投诉时效期间。

  二、受理时效: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投诉状或口头投诉后,经审查,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三、应诉答复时效:投诉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四、送达时效: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用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的形式在15日内通知投诉者和被投诉者。

  五、申请复议时效:投诉者或被投诉者对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转自 : 北京青年报
我来补充两句 去相关论坛 订制搜狐短信新闻
发手机短信,推荐此新闻给我的朋友
相关内容


网友评论:(共5条)
  • 康辉对游客部负责人(12字)[04/16 15:16过客(沙巴之憾)]
  • 康辉旅行社太欺负游客(10字)[04/16 15:15匿名]
  • 胡说八道(4字)[02/24 13:55匿名]
  • 我也是一名导游,现在社会上对导游的误解不少(179字)[12/19 12:47匿名]
  • 我到过全国的许多地方旅游(35字)[10/23 15:21匿名]
  • 更多评论

    Copyright © 2003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