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导游回扣大家谈 ------------------------------------------------------------------------------------ | 一石激起千层浪,本已沉寂但又敏感的导游回扣问题被相关媒体的杭州导游自报回扣内幕重新拾起,本报最近收到了一封杭州导游金瑛来信,作为行业人士,她对于某些人把回扣称为“黑钱”感到非常不安,于是她在信中恳切地说出自己的看法。本版上期全文刊出她的来信,(见2月19日C5版见《导游不应成为替罪羊》一文),在读者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在收到大量读者来信的基础上,我们选登了其中一部分有代表性的观点,与此同时,记者也走访了广州一些旅行社的经理和导游,让我们一起听听他们如何评说。
旅行社经理如是说:旅行社目前处于两难境地
“ 太阳风”旅游经理劳少萍:导游的工资构成是底薪(300元―600元)加出团补助费,出团补助费视各社的情况而定,一般导游带团一天补助30―60元,所以导游的工资水平普遍不高,而且并非每家旅行社都给导游基本工资。旅游定点购物拿回扣就成为旅行社和导游收入利润的一部分。
旅行社目前处于两难境地。市场、游客消费心理尚不太成熟,如果不带客人去购物,那么势必让旅行社的报价偏高,这很容易失去市场竞争力。其实在很多行业都是存在提成、回扣,只是国内旅游市场不很规范,大小旅行社、各类定点购物商店竞争都陷入恶性循环,所以迫切需要出台更符合市场的法规来规范旅游市场。
回扣是市场的必然现象
“广东中旅”林伟生经理:回扣不可能没有,只是程度不同,这是市场的必然现象,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象。一旦任何购物回扣都取消,那整个旅行社的报价就会提上来,这一点游客又怎能接受?
导游如是说:导游工资低
导游陆先生:在别的行业拿回扣似乎天经地意,只有导游这行,拿一点回扣却成为众矢之敌。说句良心话,我也不想要这些上不得台面被称为“黑钱”的回扣,但导游的工资加上少少的补贴,确实很低,没有点“回扣”的诱惑还有什么吸引力。现在有些游客很理解导游的辛苦,自愿给小费或是去购物,钱多少不在乎,作为导游这是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其实导游这行挺苦的
导游庾先生:导游的工资虽低,但很多年轻人却非常热爱这行,不计个人得失,在岗位上任劳任怨,只要有团需要你去带,不管你有天大的事,不管你身体如何,都必须踏上行程,这是导游基本的职业道德。许多人不理解,以为导游带团必定可以赚很多钱,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导游是吃年轻饭的职业,许多年轻人投身干这一行,完全是兴趣使然,趁着年轻可以四处走走、增长见识、扩展视野、丰富人生体验,这才是人生追求的价值所在。
就拿我来说,我经常跑西部线,碰到太多意想不到的险情,这就需要超负荷地工作,我曾经在冰天雪地的塌方现场,把游客一个一个背过去,有些时候游客是踩在我的脚背上趟水过去的,这难道可以用收入来衡量吗?导游的收入与付出难道是相等的吗?但是,一句话,这就是职业道德。在举国欢庆万家团圆的节日时,有多少导游还在外奔波辛劳,为游客的吃住行操心。今年春节我又是带团在外过的年,初六回来那天,家人早早订好酒席盼个全家团聚,不曾想飞机又延机,家人在酒店足足等了我2个小时,第二天,我又接着带团飞云南昆明。真的,其实导游这行挺苦的。
读者如是说:安排购物要适当,不能本末倒置
读者罗兰:导游对游客的购物、参观、娱乐回扣理应可以收取。由于导游是直接面对游客,一个旅行社的声誉好坏起码60-70%以上是来自于导游的工作和素质,所以在很多方面讲是“替罪羊”。对旅游的设计、执行一定要以游客的立场为出发点,在圆满完成各旅游点参观计划后,适当安排购物是减低抵触的有效方式,一定不能本末倒置。
采用合理合法的佣金制
读者张远东:发达国家的旅游行业,有体制完备的佣金制度,而这种佣金就相等于我国所称的“回扣”,如果我国也能采用这种合理合法的佣金制,也许就能解决旅游业界所存在的回扣问题。归根结底,就是整个导游市场是非常不合理的。
刘朝霞 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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