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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原标题:《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山西日报记者郑璐报道 4月25日,记者从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促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晋城市制定出台了《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该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自2017年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晋城市旅游产业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特别是系列政策规划的出台从顶层设计方面,为旅游产业的蓬勃壮大提供了有力支持。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全市全域旅游发展成果,着力解决全域旅游发展中现实问题,《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纳入2023年度立法计划,分别于2023年8 月 29 日和 12 月 25 日,经晋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和第十七次会议两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今年3月28日,经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是我省首部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促进型地方立法,紧扣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基调,以打造文旅康养样板城市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为该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条例共6章44条,包括总则、规划、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聚焦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需求,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需要为立法宗旨,紧扣“促进型”立法基调,凸显推进文旅康养融合发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促进全域旅游健康发展等方面需要保障和促进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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