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以《框架协议》签署前一个交易日H股收盘价(即2007年5月 21日的收盘价港币3.73元)为基准,按每股港币3.80元的价格分别向新加坡航空公司、淡马锡[“淡马锡”指LentorInvestmentsPte.Ltd.,一家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间接拥有的全资子公司]定向增发1,235,005,263股和649,426,737 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并与新加坡航空公司、淡马锡签署相关认购协议……[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