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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名思琳·白雪公主旅游形象大使全国评选活动”在北京举办盛大的启动仪式。同时在哈尔滨、大连、北京、上海、杭州、青岛、成都、长沙、西安、深圳、昆明、杭州十一城市拉开帷幕。本次活动在继续秉承“健康、美丽、和平、友谊”宗旨的同时,今年还增加了一系列亮点,不仅以百万奖金、豪华名车、钻戒以及量身订做的名思琳品牌时装等大奖选拔哈尔滨旅游形象大使“白雪公主”,还将进行全国十一城市白雪公主花车巡游,以此来推动这一品牌轰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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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1名,荣获“白雪公主”桂冠及奖杯,并成为哈尔滨市旅游形象大使,获得100万元现金奖励、三克拉钻戒、豪华名车一辆,价值100万名思琳裘皮(个人所得税自理);
亚军1名,荣获“白雪公主”亚军皇冠及奖杯,获得30万元现金奖励、1克拉钻石戒以及价值50万元的名思琳品牌时装一套(个人所得税自理);
季军1名,荣获“白雪公主”季军皇冠及奖杯,获得20万元现金奖励、0.5克拉钻戒以及价值30万元的名思琳品牌时装一套(个人所得税自理);
十佳白雪公主10名,荣获“十佳白雪公主”称号及奖杯,获得5万元现金奖励0.5克拉钻戒以及价值10万元的名思琳品牌时装一套(个人所得税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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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名思琳?白雪公主旅游形象大使全国评选活动”面向全国各省市、各民族,包括港、澳、台同胞、外国在华留学生及社会各界,凡年满18岁—28岁(优秀者条件放宽),身高1.65以上、身体健康、品貌端庄、身材匀称、谈吐优雅、德才兼优的未婚女性均可参赛。
(2)、参赛者必须严格遵守大赛评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参赛期间不得报名及参与其他同类比赛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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